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我司下属二分公司桂郴7标项目施工所需的 1台32T级单钢轮压路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情况简述
1、拟采购设备及数量
包件编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采购 数量 | 上限价 | 交货地 |
包件1 |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 1、全液压双驱型,电-液控制,可实现工作速度、行驶速度、转向、换向等无级调节。 2、工作重量:≥32T,前钢轮分配载荷≥21T。 3、柴油发动机:中国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额定功率≥260KW(2100rpm/min)。 4、配置可拆卸式的凸块1套。 | 1台 | 95万元/台 |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 |
2、报价组成: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含设备价值、增值税费、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人民币支付,预付总金额的30%为定金,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60%,六个月内支付至90%,余10%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4、质量保证:设备自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无故障生产运行3个工作日后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12个月。质保期间,需在设备使用地提供全程、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条款按照投标文件所列明的要求执行,质保期间的售后服务费用已包含在设备价值中。
以上设备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为强制性的招标要求,需要全部响应或超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报名投标时存在个别不符合项,需在《投标申请书》中详细说明,采购单位将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调整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身份、具有招标设备制造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投标人如是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予的经销代理授权文件,并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和制造商的资格预审文件。
2.制造商必须具备正规的生产场地、先进的生产设备、合格的生产人员,并提供:生产厂房的内外景照片、房产证扫描件或租赁合同;主要生产加工设备的明细表及车间内现场照片;主要设计及生产人员的职业等级证书或操作许可证。
3.制造商必须通过生产型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2025年)有连续销售32T级或以上型号单钢轮压路机的业绩,且每个年度提供不少于2份(合计不少于6份)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企业无骗取合同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无因合同违约而被禁止或取消投标的公示通告。
6.不接受在湖南建投集团、湖南路桥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近三年,无因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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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公司桂郴7标1台32T级单钢轮振动压路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