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拟采购一批中药加工设备,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内容如下:
一.采购清单及控制价(实质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碎机 | 1 | |
2 | 小型制丸机 | 1 | |
3 | 大型制丸机 | 1 | |
4 | 热风循环烘箱 | 1 | |
5 | 膏方浓缩机 | 1 | |
控制价:995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 |||
注:1.超出控制价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 2.低于控制价 50%的,须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 3.本项目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
二.报名要求
1.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符合本公告所有实质性要求,且有效供应商达到3家情况下,报价最低者成交。
四.报价单格式(实质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元) |
1 | |||||
... | ... | ... | ... | ... | |
报价总金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 |||||
五.技术指标(实质性要求)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备注 |
粉碎机 | 1、功率≥4kw; | |
小型制丸机 | 1、制丸类型:至少具备水丸、水蜜、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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