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JGJJWZZB-2025-04-22
1.采购条件 1.1本次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竞谈招标的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外环高速公路涉铁工程段GLWHSG1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采购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竞争性谈判内容 竞谈内容为所属项目所需钢绞线、锚具、支座,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效期为1年,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竞标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5.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满足投标物资的生产许可和生产能力,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加工设备,能够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具备完善的生产组织及人员配置体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调配能力,出具详细的货物调配方案及解决措施。经销商需具备销售各项建材的条件。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生产厂家为其授权的代理资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 5.3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大中型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且没有在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出现过同类物资经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5.4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中铁、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5 质量保证要求:竞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 5.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次采购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5.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经查证有关联关系的单位,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5.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和邮件方式发售,潜在竞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 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竞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采购项目---点击响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竞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竞6.3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将谈判文件的保证金款项汇至采购人账户,每个包件单独缴费,如合并缴费的,应在汇款备注上注明包件名称。所有包件竞标人均可投标,但是兼投不兼中。 汇缴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45200056000613 开户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汇缴时请统一备注:中铁建工基础设施建设分-桂林高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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