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开展头排镇村集体经济米粉加工厂机器设备资产评估的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头排镇村级集体经济米粉加工厂机器设备资产评估。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头排村长岩屯路口。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米粉加工厂机器设备价值。
2.评估要求:客观、公正、真实,能精准反映出评估标的的价值,出具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正式评估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中标方的确定:中标单位的确定按报价单位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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