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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米线加工、销售、打造品牌的公告

· 2022-07-04

根据《金沙县2022-2023年建立山地特色优质粮食现代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实施方案》(金府办〔2022〕32号)文件要求,需招募县域内经营主体实施米线加工、销售、打造品牌,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该项目资金10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用于补助经营主体开展基地绿色认证、订单收购、加工、宣传、打造品牌等整个米线加工产业链中的任何环节。

二、招募条件

金沙县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承诺在县内水稻种植区域开展水稻绿色基地认证,承诺在年底生产绿色米线产品并进入市场销售,承诺与县内绿色水稻认证生产区域农户签订高于市场价格的稻谷收购合同,订单收购稻谷面积达1000亩以上。

三、招募经营主体的确定

1.采取竞选方式确定招募的经营主体。

2.由竞选经营主体撰写实施方案(详见实施方案撰写提纲),连同有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装订5份,用档案袋密封报送至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及承诺内容将作为今后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3.由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对参与竞选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以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量化打分,最后根据打分情况,以最高分确定为该项目的经营主体。

四、其他事项

1.参加竞选的经营主体提供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销项目实施资格,由分数排名往后的经营主体依次替补确定为实施主体。

2.竞选时,企业法人参加的,须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是企业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印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选经营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撰写提纲,可参考附件《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米线加工、销售、打造品牌专家组综合评分表》内容进行完善:

(1)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自主米线商标、加工地点、加工厂房(场地)面积、米线加工设备、原料来源、职工人员、米线产品销售、市场影响力等情况。

(2)承诺开展绿色水稻认证地点、认证面积以及完成时间等情况。

(3)承诺与水稻种植基地农户签订种植订单,包括:订单种植面积数量、订单收购单价等情况。

(4)承诺绿色产品(绿色水稻)的上市时间。

(5)项目资金使用预算情况。

(6)保障措施,包括:如何打造金沙绿色米线自主品牌,从水稻生产基地建设、米线产品加工、宣传引导、品牌打造、线上线下销售等保障措施。

五、公示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1日。

六、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每日8:30至18:00时间。

七、报名地址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0857-7228361,手机:

15085789533

附件:《关于招募经营主体实施米线加工、销售、打造品牌专家组综合评分表》

金沙县农业农业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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