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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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芦山县猴山飞瀑停车场,预估数量约5万吨(具体地点由转让方现场指定,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计重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挖运时间为30天,每日运输量须达到2000吨及以上,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30天到期未完成5万吨连砂石运输,合同终止,并据实结算。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转让方负责监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至少30辆以上用于本项目运输标的物车辆的车牌号、有效行驶证及车辆保险单。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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