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溪头砂石场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四川龙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二段48号友豪大酒店17层13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LH202410006
项目名称:溪头砂石场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名称 :溪头砂石场砂石加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14元/吨,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采购人验收后据实结算。
三、服务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砂石破碎、筛分、场内转运、储存。
2.加工数量:根据采购人书面下达的计划确定,不超过设备极限产能,机砂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开采的砂石从码头运至工厂加工。
2.成交供应商每日砂石加工量不低于7000吨。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成品料的场内转运、储存、加工后装车。
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原料数量安排生产计划,按照产品规格要求组织生产,并且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私自调整。若产品规格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5.厂房场地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负责场内所有设施设备和人员。
6.成交供应商需按相关部门规定使用土工布将堆场内的原材料予以覆盖,成品料应分类堆放,不得随意乱堆,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在加工期间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料场内道路畅通和过往车辆及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须抓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患措施和处理意见,防止自身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如果发生各项安全事故、人员伤害(含第三人)和机械设备的损坏、遗失、被盗等,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马上采取措施补救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8.所有加工厂范围内产生的淤泥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进行处置。
9.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加工场所的保洁工作,包括厂房、控制室、厂区道路等,确保有一卫生、整洁的生产环境。
10.成交供应商应熟练掌握设备运行要求,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11.在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发生超负荷生产,导致机器设备带病生产,采购人有权携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并签订生产设备、设施正常保养、维护、维修承诺书。
12.成交供应商生产的砂石产品应符合国家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壹年。
2、安全要求:供应商在作业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实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
3、报价要求:报价中需包含机械费、人工费、电费、装载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税费等以上费用,直至砂石成品过磅出场。
4.结算要求:
4.1加工费结算需按照双方每月30日所核对的销售数量进行结算,加工方需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票。
4.2每月结算一次,即: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甲方在次月15日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根据甲方已审批的发票、上月砂石产品计量单及加工费综合单价对乙方上月的加工费进行结算。
5、履约验收
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服务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考核,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相应的生产计划,如成交供应商考核表分值达到90分以上,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
附 件:供应商 砂石 考核表
考核项 目 | 分 值 | 考核细 则 | |
加工 服 务 8 0 分 |
砂石 质量 |
1 6 分 |
质量问题 , 出现每次扣 8 分 。
|
服务质量 | 1 6 分 | 违反制度要 求,一次扣 2 分。 | |
人员管理 |
1 6 分 | 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设备运行完好率达95%扣2分。低于95%扣16分。 | |
质量 满意 度 | 1 6 分 | 产品质量交验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顾客的满意度90%扣2分。低于90%扣16分。 | |
文档管理 | 1 6 分 | 基 础管理表格健全及有效运行,每少一次扣 2 分 。 | |
服务 受 理 20 分 | 售后服务电话,应 随 时有人接听 | 1 0 分 | 无服务电 话扣 5 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 1 分 。 |
每月发放服务工 作 征 求意见表,及时采 纳合理建议,改进存 在 问题,不断提高管 理与服务质量 |
1 0 分 |
未征 求意见,每次扣 1 分 |
注 :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 定 招 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 评审 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 .本项目不接受和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四川龙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二段48号友豪大酒店17层13号)获取。
方式:现场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龙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二段48号友豪大酒店17层1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充龙门古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龙门古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任先生、13198815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龙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高坪区永丰路二段48号友豪国际家居博览中心第21幢1单元17层13号
联系方式:阳女士、0817-2168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阳女士
电 话: 0817-216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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