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
1.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强化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规范引导。
2.要加强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强化平台主体审查责任,保证许可信息真实,对线上餐饮经营单位公示的证照等信息确保齐全、清晰,便于查看。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严禁未经许可或证照不全、店面卫生差的餐饮经营单位及非实体店开展网络供餐服务。
3.要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送餐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4.要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5.要与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6.要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和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
1.要使用安全、无害的食品容器、餐具、包装材料和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对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2.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下同),并按照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3.要在网上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单位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4.要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严禁经营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保证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5.要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6.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以营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食品,不强行设置起送额度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对违反上述内容的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将被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行政处罚,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自查自纠,自觉维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若尔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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