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KCNNN-W1001
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包括肉类、果蔬、鱼禽蛋、干杂调料、牛奶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及配送,按照肉蛋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杂调料饮料类3个类别进行分包。
标包1:肉蛋水产类,含禽肉、畜肉、蛋类及蛋制品、水产类,以及以上述产品为主要材料的成品、半成品食品。
标包2:蔬菜水果类,含所有的生鲜蔬菜、水果,以及以上述产品为主要材料的腌制、风干等成品、半成品食品。
标包3:干杂调料饮料类,含各类调料、饮料、牛奶、统一供应目录以外的米面油豆产品,以及上述肉蛋水产类和蔬菜水果类未包含的其他成品、半成品食品,以及成品快餐、方便食品等。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参投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但同一投标人仅限中一个标包;按照标包顺序第一至第三标包进行评审,如投标人第一标包评审结束被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包评审中不再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后初次签订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结束前符合相关条件可再续约,总合同时间不超过2年。年采购总金额约1000万元,其中肉蛋水产类约600万元、蔬菜水果类约200万元、干杂调料饮料类约2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
标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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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鲜 肉类 (猪肉、鸡肉、 鸭肉、 牛肉) | 一、参数: 1、新鲜猪肉:肉质新鲜、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 2、新鲜鸡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沾染。 3、新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新鲜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沾染。 4、新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新鲜、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5、其它肉类根据市场肉类情况调整。 二、肉类检疫合格证明 |
2 | 鲜活 水产类 | 1、新鲜、无污染、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
3 | 鲜蛋类(鸡蛋、鸭蛋) | 1、优质,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外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不得来自疫区; 2、其它蛋类根据市场蛋类情况调整 |
标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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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蔬菜类 | 一、参数: 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 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或青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肉质紧实、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7、红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11、黄豆: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12、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3、其它蔬菜根据蔬菜市场调整。 二、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蔬菜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半定量检测。 |
2 | 配菜 | 一、参数: 1、葱花:叶色青绿,无枯尖和干枯霉烂的叶鞘,不湿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不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枯霉叶。 2、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 3、蒜米:色白、脆嫩、无发芽。 4、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假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壮,无折断,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 5、芹菜:根部干净、颜色翠绿、无斑点,叶翠绿。 6、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蔬菜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半定量检测。 |
3 | 腌菜类 | 一、参数: 1、酸菜:菜帮微白透明,菜叶稍微有些黄,具有浓郁酸香味。 2、酸豆角:选用色泽好,大小一致,无虫子咬过的新鲜嫩豆角制作。 3、榨菜丝:外表呈青色或淡黄色,表面附有辣椒粉涂染的红色,有光泽,菜体脆爽,气味浓郁鲜香。 3、萝卜干:色泽金黄,皮嫩肉脆,甘香味美。 4、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 二、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
4 | 水果 | 水果新鲜,光泽度好,无虫食腐烂等表现现象,农残符合标准。 |
标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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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杂类 | 1、花生:质量等级:优质; 2、绿豆:质量等级:优质; 3、黄豆:质量等级:优质; 4、糯米:质量等级:优质; 5、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含水量在11%以下,用手捏,放开后朵片能复原,且能很快伸展开; 6、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标准代号:GB/T29343-2012 ,具有SC编码,证照齐全; 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2 | 豆制类 | 1、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2、干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3、油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4、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5、豆芽: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
3 | 调料类 | 1、生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标准号GB 18186,具有SC编码,质量等级:一级,氨基酸态氮含量≥1.0g/100ml,证照齐全; 2、老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标准号GB 18186,具有SC编码,质量等级:一级,氨基酸态氮含量≥0.70g/100ml,证照齐全; 3、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具有SC编码,证照齐全,产品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4、糯米白醋: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SC编码,配料:酿造食醋(水、食用酒精、糯米),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山梨酸钾,总酸含量不低于9g/100ml ,产品标准号SB/T10337,符合GB 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要求; 5、味精: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SC编码,谷氨酸单钠≥99%; 6、白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执行GB317标准。具有SC编码,级别:一级,证照齐全; 7、赤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产品标准号:QB/T2343.1,具有SC编码,级别:一级,感观要求:赤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8、红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产品标准号:QB/T2343.1,具有SC编码,级别:一级,感观要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9、香鸡鲜粉调味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SC编码,执行标准:Q/LFF0001S。 |
4 | 饮料 | 1、饮料可食用添加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密封性好; 所提供的饮料沉淀物符合要求。 |
5 | 鲜粉类 | 1、鲜湿切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具有SC编码,新鲜、不添加任何非法添加剂,送货时间及时,随时能补充新鲜产品,米粉加工设备充足,符合现代餐饮需要,生产工艺合理。 (1)2、鲜湿圆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具有SC编码,新鲜、不添加任何非法添加剂,送货时间及时,随时能补充新鲜产品,米粉加工设备充足,符合现代餐饮需要,生产工艺合理。 |
三、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 肉蛋水产类约600万元、蔬菜水果类约200万元、干杂调料饮料类约200万元,预估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招标控制价 | 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的方式,每个标包报价下浮率(即优惠率)不得少于10%(不含),否则投标无效。 |
采购期限 | 首次签订服务期限1年,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总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 |
供货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内乙方每天指派专人、专车于指定时间,将甲方采购副食品配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随时做好提前提供服务的准备,准备时间不超过5日。 |
质量标准 | 1.配送商所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食品安全要求,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的副食品(调料类商品必须为各大超市上柜品牌)。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食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向配送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配送商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注有保质期的产品,配送的产品不能为临期食品(食品临近保质期限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三十日;(2)保质期在九十日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二十日;(3)保质期在三十日以上不足九十日的,临近保质期为十日;(4)保质期在十日以上不足三十日的,临近保质期为二日;(5)保质期在四日以上不足十日的,临近保质期为一日。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注保质期或者保质期在三日以下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4.配送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质量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配送商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配送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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