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凤庆县东城完全小学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环亚之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与西环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华源花园酒店4楼会议室(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中段顺宁文化广场对面)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A包HYZX-2024-23-A;B包HYZX-2024-23-B。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凤庆县东城完全小学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家长自筹。
(四)预算金额:6471000.00元,其中:A包3416400.00元;B包3054600.00元。
(五)最高限价:A包3416400.00元;B包3054600.00元。
(六)采购需求: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学校 | 暂定人数(人) | 预算单价(元) | 餐次 | 金额(元) | 金额合计(元) |
A包 | 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 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 | 1898 | 12/餐/人 | 150 | 3416400 | 3416400 |
B包 | 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凤庆县东城完全小学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 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 | 1275 | 12/餐/人 | 150 | 2295000 | 3054600 |
凤庆县东城完全小学 | 422 | 12/餐/人 | 150 | 759600 | |||
共计 | 6471000.00元 |
注:本项目共分为A、B共两个包件,投标人须按各包号内容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分别投标但只可按包件顺序(从A包至B包)中标1个包件,不可重复中标。
二、供餐服务要求:
(一)供餐类型:午餐。
(二)预计供餐人数:经调查和统计,本项目需提供供餐服务的总人数约3595人,其中:A包1898人、B包1697人,最终人数以实际就餐学生人数为准。
(三)供餐模式:学校不提供加工场所、厨房设施设备等。校外供餐单位负责原材料采购,在其单位加工间完成午餐加工和预分餐工作,所用餐具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使用配餐专用车辆及保温设备运送到学校。午餐送达学校后,由校外供餐单位将餐食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校内只进行汤、饭的自主添加,用餐结束后由校外供餐单位回收餐具并进行餐后保洁。
(四)供餐标准:荤菜两个,肉(瘦肉占比80%)、料搭配比例为8:2,重量≥50g/份(具体数量为:直径6厘米,深2厘米的勺子1勺);素菜两个,重量≥50g/份;汤一份(以骨头汤或者肉汤为主,搭配蔬菜≥10%);米饭≥200g(根据学生食量,可自行免费添加)。
(五)供餐配送要求:采用热藏配送,配送时所用工器具、设备、车辆、人员均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要求。配餐专用车辆车厢内必须配备监控,并确保能将车厢内监控画面实时共享至学校及供餐单位,实现共同监管。
(六)送餐时间:每个就餐日上午11时20分(若有变动,按学校确定的时间执行)送达学校指定班级位置,送达时间误差不允许超过10分钟。
(七)经营场所条件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为学生提供学校供餐服务的场所和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驾驶员)须具备健康证。
(八)校外供餐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校外供餐单位需根据其产能情况,投保相应额度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2.校外供餐单位应为就餐学生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赔付底线。
(十)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
校外供餐单位须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将监控视频信息接入“七彩云南|明厨亮灶”公众号、七彩云南APP等方式,实时直播食材储存、加工、分餐等,实现后厨关键过程透明化、可视化。
(十一)投标人中标后须完全响应本公告附件及《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的要求。
三、合同履行期限:15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止)。
四、配送地点:按招标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家长代表要求,并且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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