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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碎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2023-12-28

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碎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黑建投发 [2020]41号)文件要求。对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碎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ZZ33964HW00020333

1.2项目名称: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移动碎石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200t/h±10%移动碎石加工设备(布局方式采用欧版v型腔颚破+300多缸圆锥破+三层振动筛,整线生产能力≥200t/h±10%)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备注

1

移动颚式破碎设备

欧版v型腔

整线生产能力≥200t/h±10%

2

移动多缸圆锥破碎设备

300

整线生产能力≥200t/h±10%

3

移动式碎石筛分设备

3层筛网

整线生产能力≥200t/h±10%

1.4 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35自然日内

1.5 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5.1货物总金额(含税)

1.5.1.1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所有货物的合计总金额(不含运费);

1.5.1.2清单中的单价为货物出厂价格;

1.5.1.3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13%计算;

1.5.1.4清单中各型号货物合计金额为含税价格。

1.5.2付款方式:

全款(20%:40%:35%:5%):合同签订后投标人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全额发票,招标人预付意向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设备定金 ;意向供应商发货前。招标人向意向供应商支付总货款的40%;招标人收到设备后,意向供应商完成设备调试后,招标人的设备达到技术指标后在二个月内向意向供应商支付总货款的35%;质保期(电器设备3个月,主机1年)结束,招标人向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质保金)。

1.5.3 质保条款

质保期:电器类3个月、整机12个月。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3800000.00元(含税价格)。

四、供货时间和地点:

4.1供货时间:详见1.4

4.2交货地点:货物自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意向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公司。

5.2 意向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5.3 意向供应商具有招标项目的专业设备销售资格。

5.4 意向供应商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专业的运输能力。

5.5 意向供应商有同类业务业绩的公司优先考虑。

5.6 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价格,供应商需提供增值专用税发票,税率为13%。

5.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9 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6时30分至2024年01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若为生产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提供所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期限或代理期限必须超过本项目售后期;

注:授权委托可使用供应商自有范本,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其审核结论为不合格,不得通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形式:电汇)。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2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形式: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3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退

还,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回。

八、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时止。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也为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8.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4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8.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本以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评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其他说明:

11.1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11.2对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供货期,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在质保期之内若因设备质量原因出现故障影响产量,每累计48小时扣除厂家设备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直到扣除设备全部质保金。

11.3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金色路园小区1号楼5门市2楼设备部

联 系 人:巩经理

电 话:0451-8238568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郭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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