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天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单位名称和地址:天等镇人民政府;天等县天椒大道41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3521123、tdzzfbgs@163.com。
监督电话:0771-3521094
附件:天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天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序号 | 主管 单位 | 实施单位与责任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时间进度计划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来源与结构 | 计划投资(万元) | 实施 方式 | 备注 |
1 | 天等县委组织部 | 天等镇人民政府、苏俊 | 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食用油加工厂村集体经济项目 | 天等县天等镇宏魁村 | 2024年4月开工,9月完工 | 1.将宏魁教学点教学楼一楼教室改造成仓库,面积约160平方米;2.对教学楼以外的空地进行平整硬化后,建设新厂房,面积约280平方米;3.购买食品油加工设备等。 | 财政衔接资金 | 70 | 竞争性磋商 | |
2 | 天等县委组织部 | 天等镇人民政府、苏俊 | 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皮具加工厂村集体经济项目 | 天等县天等镇盛典村 | 2024年4月开工,9月完工 | 购买电脑同步车、3520电脑车、430D打枣车、8B高车、大屏切带机等设施设备 | 财政衔接资金 | 70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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